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吕梁市2023年度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服发【2023】77号),结合方山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托管且纳入我县2023 年度农业生产托管组织遴选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以下 简称购机者)。
2023年度方山县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农业生产托管机具种类包括:果蔬保鲜组合冷库设备、烘干设备、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果蔬分级机、粮食色选机、单行玉米收获机、枝条切碎机、青(黄)饲料收获机、丘陵山区适用的农用动力机械、宜机化改造使用的农用挖掘机、玉米收获专用割台、其他(高粱)收获割台、颗粒饲料机、饲料(草)粉碎机等(详见附件 1), 补贴机具、果蔬保鲜组合冷库设备、烘干设备一定要活得农业机械推广(或鉴定)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田间作业监控设备应有 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等手续。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 2023 年12 月 1 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
我县2023年度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按照2023年吕梁市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及补贴金额一览表执行。
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
购机者在2023年12月1日前(以申请补贴和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自主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经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与有几率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经销企业需向县级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农机经销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 2)。
购机者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卡、购机发票等资料到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市级补贴资金,县中心应及时对有关的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
2.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县中心要提示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金额是否一致,提示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
5.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
6.是否对机具进行核验(需有核验表,核验人签字)并拍摄带有时间日期的人机合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人代表与机具合影,其中购买田间作业 监控设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与设备主机人机合影,合影应显示主机牌证);
以上资料审核检查通过后,出具《2023年方山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3)。
县中心对合乎条件的购机者信息汇总并填写《2022年方山县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详见附件4),在县域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盖章后连同《2022年方山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资金,原则上要当年申请当年兑付。
表格一律打印,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县中心、县财政局各一份。
我县《2023年吕梁市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编号规则为 09****。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规范业务流程, 明晰岗位工作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严明工作纪律,成立县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领导组负责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协调各实施服务主体。
成立技术组,由杨新平、张景丽担任技术组成员,主要负责机具补贴的申请受理、机具核验、信息公示、资金兑付等。
要因地制宜、运用方山县融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宣传, 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县中心要将每个享受补贴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购买机型、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不涉企业隐私部分信息在山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要建立“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经销企业承诺制,有效开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从严整治突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